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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工学博士工作的规定
作者:地环学院  来源:    日期:2024-09-25    浏览次数:

、培养目标

1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事业服务。

2 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究和科学实验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 .掌握两门外国语,其中第一外国语要求达到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全文撰文,并有一定的听说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 .身心健康。

、学习年限

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因故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但一般不超过六年。博士生学习年限延间,学校不再发给导师业务费,研究生不再享受助学金及各种补助。

培养方式

1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组成以导师为核心的指导小组,协助导师行培养工作。指导小组成员一般包括本学科不同研究方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提倡学院聘请指导小组成员

2 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新能力;为拓宽知识面,促进学科的交叉和渗透,除必修的学位课程外,博士生应结合人特点,继续学习一些相关课程;来自本专业的学生,应选修一些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课。来自外专业的学生,应补修本专业硕士生的主要课程。

3 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制订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应针对高层次人才教育的特点,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动向,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个人的才能和特长。培养计划应对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实践、文献阅读、选题报告、论文答辩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做出具体安排。

 

 

4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可根据课程性质采取讲授、自学、课堂讨论、学术报告等各式。专业课的学习,提倡以自学为主,讲授及讨论为辅的学习方式。

5 分发挥博士学科点所在学院的作用,为培养博士研究生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极加强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学术交流以及与企业的联系,开阔博士生的知识野,活跃学术思想。

6 关内容认真执行《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生培养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四、课程设置与教

1 .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

(1) 有利于加强、深化基础理论,专业课体现学科特色。

(2) 有利于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

(3) 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考虑,科学合理地规划课

层次。

2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

博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 19 学分,其中实践环节至少 4 学分。各学科可结合实情况在基本要求之上制定学分标准,每分对应 18 个课时,每门专业课一般不超过 2 学分,分语言类课程每学分对应课时安排可适度延长。

士研究生课程按课程性质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必课。学科必修课程分基础课程和方向课程 2 类。非学位课包括学科选修课和跨学科选修 2 类。

(1) 学位课:11 学分,其中:

①公共必修课:6 治理论:3 学分

第一外语:3 学分。对以小语种入学的博士生,要求其在一年级补修并通过硕士英语水平考试。

科必修课:至少 5 学分

科基础课:一级学科基础类课程,指按一级学科设置、适用于该学科内所有培养方向究生培养的共享性课程。

科方向课:方向课程指仅适用某一学科方向的专业课程,原则上每个学

科方向必须至少开设 1 门方向课程。

 

(2) 非学位课:至少4

学科选修课:至少 3 学分

,必须开设 1 门论文写作指导类课程 (1 学分

②跨学选修课:至少 1 学分,每个一级学科原则上至少要开设 1 门可供其他一级学博士研究生选修的课程。

3.实践环节,至少4 学分

(1) 听 8 次及以上学术报告,计 1 学分;

(2) 作 1 次及以上学术报告,计 1 学分;

(3) 撰写 1 次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计 1 学分;

(4) 参加 1 个及以上科研项目,计 1 学分;

(5) 进行 3 个月及以上赴国 外交流学习、联合培养或参与国际合作研究,计 1 学分

(6)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计 1 学分。

3 .课程的考试和记分

位课程的考试,采用笔试、笔试加口试、专题报告等方式进行,一般按百分制评定绩。学位课程均要组织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三位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组成,主席及成由任课教师与有关学科商定,不再报批。报送成绩时应写明考试委员会成员名单。

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如有不及格,不进行补考,但必须与下届博士生同修,不课程总计不得超过 2 门次。

对非本专业硕士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补修 2 门以上本专业硕士生的专业课非学位课程由指导教师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考查

研究生可以选修硕士课程,最多 2 门。要求必须与相应课程的硕士研究生同修、,且成绩在 75 分以上。

五、期考核

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所在学院要对其进行一次德、智、体全面考核。考察博士在所学领域内是否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知识,考核各门课程成绩,以及利用这些知识来完成学位论文的科研能力。考核执行《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

六、科研工作与学位论文

 

研工作和学位论文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主要工作,是培养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1.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最迟应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提出论文选题报和论文工作计划。论文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应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具有科研项目支撑,并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应建立在调研、资料检索、查新以及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之上。经导师同意,博士生培养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后,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西安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2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体要求见《西安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3.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执行《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细则》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

、其它

1.本规定自2023 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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